养子依法继承遗产
2010-01-15 11:49 来源: 作者: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0
邵雷雷律师评析:我国婚姻法规定:“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。养父母和子女间的权利义务。适用本法对父母对子女关系的规定。”“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,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。”也就是与生身父母脱离了关系。收养关系一经成立,取得了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,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。根据我国《继承法》规定:配偶子女,父母,兄弟姐妹,祖父母,外祖父母,经及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及对岳父、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女婿均为法定继承人,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:配偶子女和父母。《继承法》第10条规定:“本法所说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,非婚生子女,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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