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河南农民在京遇车祸 按城镇标准获赔 |
| 2008-10-20 12:38:42 作者:王丽娜 通讯员张杰 来源:京华时报 文字大小:[大][中][小] |
去年4月3日,朱某在大兴区黄亦路过马路时,被由东向西驾车行驶的
庭审中,赵某和保险公司坚持,朱某是农业户口,不能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朱某虽为河南农业户口,但因其交通事故前在北京连续工作、生活3年以上,其生活、工作环境业已脱离农业生产,其经常居住地及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,故对朱某伤残赔偿金的计算,法院依法确定按照城镇居民户口计算赔偿数额。 (本文来源:京华时报 作者:王丽娜 通讯员张杰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