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诉讼

不敢再做辩护人的声明
作者:吴祥瑞律师 发表于:02-26 11:01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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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肇事罪总论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19 11:07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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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肇事罪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19 11:04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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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会见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17 12:13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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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保候审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17 10:29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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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有哪些?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10 12:19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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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周口警察杀人案宣判1人死刑1人
只因对一名法院书记员的姐姐说了一句牢骚话,做小生意的河南周口市民李胜利竟丢了性命!2004年9月20日9时,他被6名民警押进派出所;5个小时后,被民警从派出所的3楼抛下;之后过了4个小时,李胜利在医院悲惨地死去。中央领导先后批示严查此案。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10 11:58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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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镇雄法院庭审李明恶势力集团案
   李明等17名被告人因涉嫌组织和参加赌博犯罪集团、故意伤害、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、窝藏等罪案,经镇雄县公安局侦查终结。云南省绍通市镇雄县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9月28日向镇雄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10 11:57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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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一房产商诈骗政府1.6亿 牵出9名
  (广州)增城市一名房地产商通过伪造征地资料,骗取3000多亩土地的使用权,以“闲置土地”的名义卖给政府,试图从中牟利1.6亿元,在此过程中,该房地产商先后行贿9名增城市官员,这就是令人震惊的增城市土地腐败系列案。昨日上午,该案主犯,房地产商梁培堃及其5名同伙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。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10 11:56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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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6名警察杀人案终审维持原判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10 11:54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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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石门金库持枪抢劫杀人案主犯落
 湖南省石门县新铺乡信用社一年前发生特大持枪抢劫杀人案,案犯在现场仅说了一句话,常德警方以受害人对这句话的口音模拟为突破口,终将三名嫌犯抓获归案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10 11:49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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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使他人冒充邻居作假证 帮助伪造证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10 11:48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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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诊疗过程存在过失致新生儿脑瘫
北京某医院在对新生儿接生和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,导致新生儿缺氧,最后被诊断为脑瘫。根据医院的医疗过错程度,鉴定机构将医院的赔偿责任确定为60%。日前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判令医院赔偿患儿各项经济损失33万余元以及精神抚慰金12万元。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10 11:46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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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社保案进入收官阶段 查纠贪官范
 
上海社保案首审“收官”,查纠贪官范围扩大,高官忏悔录像公开,反腐“教材”空前生动,纪委官员直驻国企,党内监督手段升级,群众举报急速上升,反腐制度日臻完善……陈良宇落马后的2007上海官场,经历了韩正、习近平、俞正声三任领导更迭,施政风格各异而工作重点统一,反腐是毫无疑问的主题。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10 11:45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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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公司老总伪造金融凭证诈骗4480万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10 11:41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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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“吴国民案”试论受贿罪及其辩护
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: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的,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的,是受贿罪。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: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,违反国家规定,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,归个人所有的,以受贿论处。作为在实践中发生频率较高、对社会经济秩序破坏较大的一类经济犯罪,笔者作为经济犯罪辩护律师有必要对受贿罪进行更为具体、深刻的学理和实践的双重探索,以期实现对受贿罪的有效规制和预防。本文从原武汉科技大学(下称武科大)党委书记吴国民受贿案入手,浅析受贿罪及其相关辩护技巧与防范;思虑不足之处还需同行指正。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10 11:37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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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资公司老总伪造金融凭证诈骗4480万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10 11:34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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抢劫罪
 抢劫罪(刑法第263条),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对财物的所有人、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方法,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。
    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02 14:13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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诈骗罪
诈骗罪(刑法第266条)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02 14:11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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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窃罪
盗窃罪(刑法第264条)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作者:chenying 发表于:12-02 14:10 点击:0 评论: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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